February 16, 2006
合欢 第十一章::[小说频道|Novel]

大仙
很久很久以前,有位书生董俊卿进京赶考。不料偶染重疾,一病不起。店家看他气色暗淡,又无人照应,便弃之不顾。董卿的病情日益加重,一日衰比一日。
隔壁住着来自山东的张元纪,也同为进士,进京赶考。他看不下董卿这样离别人世,便主动前来照顾。一日三餐、煎药谈心,董卿的病渐渐好了起来,直至痊愈。因为照顾董卿,两人都错过了应试的时机。
张生见董卿颇有才气,有相见恨晚之意,而董卿也对张生感激不尽,两人遂结为兄弟,相约来年重阳去张生家拜访,携手登高赏菊。两人互道尊重,自此作别,各自返回故里。
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就到了第二年的重阳佳节。张元纪早早起床,屋里屋外忙活,收拾打扮,杀鸡宰羊,置办佳宴,等待董卿的光临。
张生欲杀鸡,家人说,不着急,等到来了再杀不迟。张生不听,一切收拾停当,摆好宴席。日上三竿,董卿未来。太阳当头,不见董卿人影。直到太阳西沉,月上东山,董卿依旧未能出现。家人都说,董卿定是不会来了,想必已经忘了这个约定,还是早些歇息。
张生不信。他想董卿一定会来的。他点上烛台,打开大门。桌上饭菜已经凉了,酒也冷了。繁星当头,已是深夜。
突然,一个人影在门口一闪。张生飞奔过去,果然是董卿,他终于还是来了。
兄弟久别重逢,均不禁悲喜交集,两人抱头痛哭。董卿止住眼泪,他说:“我其实是鬼。那日作别兄长,我回到四川老家,经营生意。日日忙于事务,不得脱身。生意渐好,我却几乎忘了与兄长再见之约。想起之时,已是今日正午。我怎能于半日之内赶赴山东?正悲戚忧愁之际,想起古人曾说,人不可日行千里,而鬼倒可以。于是,我以剑抹项,扮作鬼魂来赴我俩的菊花之约。”
合欢是个胆子大的女孩子,她对各种鬼的故事异于常人的感兴趣。她欣赏中国的《菊花之约》,也迷恋《聊斋》里的狐仙,她更喜欢外国的《歌剧魅影》,她还喜欢研读欧洲中世纪的有关吸血鬼的故事。鬼并不可怕,不同的鬼各自执著遵从于自己的信仰,真正可怕的是世间无所依存的人。合欢会拖着打了钢钉的腿飞到上海去看《歌剧魅影》在中国的首演,坐在上海大剧院里的她就是剧中的Christine,她相信自己也被音乐天使保护着。
游走世界,合欢喜欢四处看教堂庙宇,世界排名的几大教堂她都曾拜访。合欢相信外星人,爱读鬼故事,对各种灵异之事都不畏惧,但她并不喜欢装神弄鬼、神神叨叨的人,对一切不阳光、不健康的东西,她有着天生抗拒的免疫力。勇就是被合欢彻底抗拒的一个人。
认识勇时,合欢还是个刚出校门不久的新人,她每天乐此不疲的跟着同事们在各个机构跑着业务,就这样撞到了在股东公司任职的勇。勇见了合欢,惊为天人,随即就展开了电话与电邮的攻势。合欢觉得他年轻有为、风趣幽默,便答应了和他一起出去玩。
勇约合欢的地方都很特别,他们约在了中华世纪坛,合欢还是第一次去那个外形怪异、看似避雷针的建筑物。她按时到达,却寻不见勇。正打着电话,才见勇远远踱来,在人群中,竟比合欢还要醒目。他穿了件大大的T恤衫,色彩艳丽而纷繁杂乱。前胸赫然画了只硕大的伽菲猫,配上他瘦成一小条儿的耗子脸,极不合谐,很是怪诞。合欢突然想起了张爱玲笔下的形容:“笑的时候象猫,不笑的时候象老鼠。”世上还真有这等人!
勇穿着短裤,白色的袜子快挽到了膝头,他脚蹬黑色的千层底布鞋,这一身行头,上半身是刷了绿漆的老黄瓜,下半身是不沾荤腥的出家人,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,这与合欢平日里在办公室里见的西装革履的上海小开有着天壤之别。合欢看得发怔,都顾不得上前打招呼。勇倒是仙风道骨、镇定自若,他带着合欢在八一湖边走着。合欢觉得这湖喧嚣、杂乱而充斥着市井气,与她想像中的恬静、释然大相径庭,殊不知,是身边人乱了心性。
他们坐上了开往颐和园的水渡,畅游昆玉河,那可是当时北京城的热点。合欢在船上安静的坐着,没有兴奋,也没什么兴趣。她默默的听着勇东一句、西一句的闲扯着,开始望着湖面发呆,勇却还在兴奋的说着,伴着游船马达的噪音。终于到了颐和园,勇提议进去走走,合欢却只想回家。他们于是又坐上了回城的公交大巴。合欢推说是累了,并不再多说话,她想这也就是和勇出来玩的最后一次。勇却依旧兴奋的聊着,不料车行西四,他突然跳下了车,对合欢招手再见。合欢真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,她不知道勇这又出的什么招。她只能隔着车窗看着勇象个孩子般的用力挥着手,干瘦的身影在夕阳中渐渐远去。她诧异着自己答应此次出行的轻率,又疑惑着勇这没头没脑的告别,他脑子到底在想什么,合欢一无所知。
次日,让合欢哭笑不得的是,勇竟向同事们鼓吹着合欢陪他游遍了整个北京城。合欢是不怕舆论压力的,她就此打定主意对勇不理不睬。勇的电话,她仅礼貌的寒暄几句就挂掉,但勇仍执著的给她发邮件。合欢打开他的信,是一副副看不太懂的图画。不是写真,也不知是哪个流派的创作,合欢边看边删,并没有太多的共鸣。勇后来对合欢说,那些图片都是他练功时看到的,这反倒把合欢吓了一大跳。她越发觉得勇是走火入魔了,索性连他的电话也不接了。
几年后的一天,合欢到勇的公司附近办事,故地重游,她还暗自想着不知勇这位大仙如今在何处游荡,不料,这仙人竟然乎的出现在合欢的眼前。合欢是惊呆了,勇是兴奋的上跳下跳。他拉着合欢的手激动的问着她的近况。合欢轻描淡写的说了两句,来不急多想,就回答他自己的手机号码没有变。此后,她又开始不断收到勇的信息。一会儿是希望能见上一面,一会儿是说今晚西山八大处的月亮好圆。合欢一律是不作答复、杳无音信。她是爱憎分明的人,对勇的态度,她始终是避而远之。她不知道他是哪路神仙,她只相信他们是在不同轨道上前行的陌路。她无意与他纠缠,尽管知道他还记挂着她。
每次与别人谈起勇,合欢都觉得自己真的是碰到了个神人,只可惜他崇拜着她,而她却永不是他的信徒。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,合欢有着颗求同存异、容纳百川的心,但对勇,她在骨子里回避着,还是让他自生自灭吧。
还是不可以
据说,当母亲与做媒是女人特有的两大喜好,这种成人之美的事,合欢自然也不能免俗。尽管投入与产出无法计量,她还是带着一腔热情、无功而劳。她的业绩极差,从来就没成功过,却依然乐此不疲。尚就是曾被她卖过的一个。第一次见过面后,合欢对同来的哥们儿说:“不是长的挺周正的吗,看着也不傻不呆,又不缺胳膊少腿的,怎么就卖不出去呢?”
从这以后,尚与合欢的联系逐渐增多,合欢轮番着给他介绍女朋友。先从窝边草吃起,合欢把自己同宿舍的同学让尚见了个遍。再又延伸到了自己的同事、同事的同事、朋友的朋友,她做的真是尽心尽力,但却又都没有结果。知己知彼,方能百战不竭。合欢经常与尚讨论着关于人生、关于爱情,每介绍一个,不管是否成了,尚都会请合欢吃饭。如此下来,他们倒是基本上每天会通个电话,一周会见一次面。合欢的朋友们提醒合欢,要不你自己留着吧,你们不是也挺合适的吗?这倒是合欢从未想过的,尚条件不错,与合欢也相处和谐,她是一直大公无私的向别人兜售着号称新好男人的尚,却忘了更合适的其实就近在眼前。合欢想,这次真是卖不出去砸自己手里了,但她心里还是美滋滋的。
尚是个不太懂女孩子心思的人,合欢想,那我就多上点心。她就总能找到借口每天给尚打电话,音乐会、话剧,合欢拉着尚陶冶情操,指望着他紧跟时代潮流,脱胎换骨,迸发出钻石的光芒。尚会穿得规规矩矩的跟着合欢去中山音乐堂听诗歌吟颂会,是否听得懂,又是否在期间小心的打了囤,就不得而知了。合欢也不追究,她觉得尚是块可造之材,她创造机会,苦心塑造着尚,并对他寄予后望。
他们开着尚客户各种各样的好车在街上很是招摇,连合欢的同事都好奇的问,那个开着白色宝马来接你下班的黄金王老五是谁?合欢自己知道,尚出身贫寒,全靠自己白手起家,打出一片天地。谈事业、谈生意,他比同龄人有着丰富的经验,谈感情、谈文化,他就只能乖乖的听合欢的了。合欢还记得那个深夜,他们开着车从天安门广场兜风回来,尚把车停在了路边,给合欢讲起了他少小离家、青年创业的一路甘苦。并不是因为困,而更多的是由于难以共鸣,合欢竟听得出了神,因为这些离她的世界太远了。她是从小一路绿灯的走过来,出了这个校门便是那个校门,连工作都是安稳的白领。社会是什么,她远没有尚的深刻体会。她想不出合适的话安慰尚,只是说了句大煞风景的话:“你说的这些,我听着象希望工程里的故事。”也许,他们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便是从那一刻变的赫然醒目的。
合欢始终搞不懂,人们是在追求着同类还是钟情于异类。同类易于沟通却容易乏味,异类带来很多新鲜却不一定能和谐互补。她和尚便是这后一种。他们的相处,更多的是靠合欢的热情与尚的默认,就象残奥会上盲人的短跑比赛,要靠另一个人在前面吹哨子牵引,但还是走得磕磕绊绊,并不自然顺畅。这并不是一种可以维持很长时间的健康的关系,当合欢最终灰心收了手,一切又都很快归于平静。她和尚还是能以哥们儿相称的朋友,偶尔拿起电话来还可以肆无忌惮的胡侃神聊。似乎这才是他们本来的状态,让大家都轻松而舒服。
关于尚,合欢并没有太多的可惜与遗憾,少了个蹩脚的恋人,多了个爽快的朋友。合欢庆幸自己没有跑偏的太远,让人难堪的太多。
挂名情侣,集体恋爱
感情是什么?每个人都说不好。婚姻意味着什么?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见解。婚姻于合欢,在她人生的每个阶段有着不同的解读。应该说,合欢一直以来都是渴望着婚姻生活的,她并不在乎别人嘲笑她就是朱德庸笔下的“结婚狂”。其实,她是个不折不扣的为感情而生的动物。
20出头时,当颂拿着枚钻戒向她求婚时,合欢闪了。她不是不爱颂,而是,对婚姻实在没有任何认识。那时的她,不会嫁给任何人。现在的她,对婚姻抱着随缘的态度,该怎样就怎样吧,合欢对自己说,平心静气的等着那“猴子的大便”。那么,真正的“结婚狂”是哪个阶段呢?应该是和豪一起的时候吧,合欢肯定着。
朋友们说,合欢,你也老大不小的了,别挑了,这儿有个人各方面都还合适,你见见吧。第一面,合欢应该讲,对豪并无恶感。豪对她,当然是相当的满意。他们一群人等喝茶、吃饭、唱歌、聊天到了深夜。豪送合欢回家,有礼貌的要了她的电话。
以后的日子,变得异常的循规蹈矩、一成不变。每个周末,豪会接合欢与他的3对夫妇朋友们聚会,照例是吃饭、喝茶、唱歌、打牌,节目并不多,轮流坐庄,组合也固定在这8个人身上。
豪不会连续三天每天都给合欢电话,也不会连续三天每天不给合欢电话。他总是忙,似乎跟客户比跟合欢还亲。他的问候也很规律,老三样的几句话:“忙吗?都好吧?我和客户在一起。”他们好像从来就没热恋过,直接就到了老夫老妻的境界。
合欢从不给豪打电话,因为他有不接电话的毛病。开始,合欢还气恼,后来发现,他还真是一视同仁,无论朋友、家人、亲戚,一概不接,大概只有老板和客户例外。合欢曾每半小时播一次的打了好几个,豪的一句没带电话,搞得合欢只有自己生闷气。
要是说豪没诚意,也似乎冤枉了他。他拿到新房钥匙,第一个就给合欢打了电话,说自己正在12楼上看西山的风景。他后来拉着合欢愣是爬了12层楼,在毛坯房里勾画着他们的伟大未来。合欢看着豪上蹿下跳、兴奋的计划着这放床,这放电视,心里不断的提醒着自己,我应该感到幸福呀。可是,她还是觉得动力不足。是她要得太多?还是他给得太少?她反复劝着自己,心不要太大,自己也就是个平凡女人,不该不安心,要知足。她学着长辈的口吻安慰着自己,其实天下的男人都一样,豪的事业、家世都和自己相配,她还图什么呢?安安稳稳的和他过日子算了,那些风花雪月只是写在书里骗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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